2015-06-01
青創推手 加速新創事業成長機制
最近參加許多研討會、論壇,一個相同的話題總是被提出:「秘書長,你覺不覺得創業被推動的有點浮濫?」
面對政府官員,我會說:「還早呢,臺灣的創新、創意還沒有真正被激發。」面對創業團隊,我會說:「如果你是衝著政府的補助而創業,那請趁早收手吧!」面對天使投資人,我會說:「投資還嫌少?以機率來說,投資的金額越多,成功的機會則越高。」
作者簡介:蘇拾忠
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 秘書長
最近參加許多研討會、論壇,一個相同的話題總是被提出:「秘書長,你覺不覺得創業被推動的有點浮濫?」
面對政府官員,我會說:「還早呢,臺灣的創新、創意還沒有真正被激發。」面對創業團隊,我會說:「如果你是衝著政府的補助而創業,那請趁早收手吧!」面對天使投資人,我會說:「投資還嫌少?以機率來說,投資的金額越多,成功的機會則越高。」
也有人挑釁的問:「那種文青咖啡廳式的小確幸開店,也叫創新嗎?」還有專業的創業輔導人士擔心:「創業競賽一定要避免獎金獵人!或一稿多投、一魚三吃的情況發生。」有關於創業補助與輔導的問題相當繁多,政府究竟應該怎麼做?
多頭創業政策成效難以彰顯
● 創業政策的實質幫助有限
政府開辦的育成中心,透過加速器機制,從各大育成中心篩選出來的300多家廠商中挑出60家優質企業,準備予以加速,結果卻只有6家公司符合三年內的新創資格。國發基金所推出創業天使計畫,比照天使投資對初創企業提供附帶回饋的補助,但是以未曾有過天使投資經驗的創投來當評審,還需取得半數同意的公平評審,嚴重背離天使投資的精神。行政院全力推創業,國發會推動「創業拔粹方案」,從法規、花博創新聚落與激勵創投早期投資三管齊下,行政院還成立「創新創業政策會報」加速各項創業激勵的措施,空置多年的院長官邸被拿出來當社企基地,廢棄不用的空總舊基地給拿來改裝成創新基地,這些措施、方案、會報,多多少少有些實質作用,然而,在諸多政府行動中,竟然曾經出現要開著胖卡車,巡迴全國做創業服務的建議,網路時代,一個活潑、好用、流暢、豐富的網站,絕對比單一窗口、統一服務基地或胖卡車來得有用。
● 思考推動創業政策背後的真正目的
閉鎖型公司的修法,幾乎把創業推動的熱潮推上高點。好像閉鎖公司立法後,創業的問題全解決了,由於閉鎖型公司在出行政院前,把初創期公司或早期投資所面臨的一些法規障礙,全給塞進閉鎖型公司裏,來了一次包裹解決。從臺灣當前的各種創業推動活動、方案、計畫觀察,似乎青年創業有太多太多需要改善的地方,不過,我們實在應該先想想,為什麼我們今天要推動創業?一定有很多人會說,是太陽花學運後,政府覺得要傾聽年輕人的聲音,而那些成功的青年創業家自然就成為政府推動創業青年顧問,這樣就真的能夠解決青年無助與低薪的問題嗎?
創業與創新必須同等思考
臺灣迫切需要的不是創業,而是創新。
● 中國崛起臺灣的優勢從代工轉型
就單單思考中國大陸的崛起,沒有幾年,在台商的「指導」下,一下子就從世界的工廠變成世界的市場,本來拚命學台商代工製造技術搞來料加工出口的中國大陸企業,現在都轉型採購台商的代工服務,搞內需市場的品牌與市場占有率,臺灣廠商拚搏了這麼多年,我們還是在代工,只是以前替老美代工,現在是替老中代工。臺灣企業會的,七八成都教給了中國大陸企業,台商的製造代工,百分之九十都在中國大陸工廠完成,就業在中國大陸,原料在中國大陸,製造在中國大陸,市場也在中國大陸,臺灣還能做的,大概就只剩研究發展與新產品開發了。換句話說,如果,臺灣還能夠搞新產品,研發下一代的新產品,以創新的技術接ODM的單,ODM與OEM的不同在於,OEM很好換廠,ODM比較難。
● 中國用國家的力量推動產業創新
臺灣如果抓的住創新技術,掌握的住研究開發,那臺灣至少還能在施振榮微笑曲線上搶下左邊的附加價值,至於右邊,幾乎都是中國大陸企業的天下,因為創新的技術,研究開發的能力,目前臺灣還領先中國大陸企業,可是也出現了一些緊張的局面。以網路創新來論,臺灣已經輸的好遠,無論網路公司的規模、知名度、影響力等,臺灣沒有一家公司可以抗衡,網路金融更是瞠乎其後,而在節能、太陽能、電動車等方面,中國大陸借國家的力量在推動,其成果當然比臺灣的自由發展來得厲害,另外近來中國大陸才開始談智財權,再過幾年,在中國大陸仿冒,他們自己會抓。中國大陸政府拿400億人民幣來搞創新,他們的口號叫做「萬眾創新,大眾創業」,政府會這麼大動作來搞創新,顯示其實中國大陸在這方面仍然是欠缺的,但同時也表示,政府已經知道創新的重要性了。
● 臺灣可能會淪為微笑曲線的最底端
臺灣的創新的確還領先中國大陸,但領先的程度已經越來越小了,實在很難想像,當中國大陸的創新與臺灣平起平坐,甚或超越臺灣時,臺灣可能會淪為微笑曲線的最底端,所以,創新對臺灣而言,絕非一句口號,更不是任何噱頭,創新是臺灣生死的關鍵,是未來的希望,是發展的核心價值,是重要的戰略資源。不論是在當前的世紀,或是回顧人類的歷史,真正的產業創新,大都來自新創事業,也就是說,創新總是以創業的型式來體現,創新也總是以創業來結尾,一個社會鼓勵創業,創新就自然活潑;一個社會反對創業,創新就被禁錮。臺灣是一個創業不友善的社會,創新自然就辛苦,如果臺灣需要創新,那排除創業的障礙,推動創業的發展,改善創業的環境,勢在必行。
● 談推動創業加速的機制,可以從以下三大方向來探討:
一、抱持開放心態 廣納多元創意
如果創業的推動是為了臺灣的創新,那所有影響創新的措施,都應該盡力符合年輕人的需求,雖然創新未必是年輕人的專利,但是年紀大的人,也許較依賴過往的經驗法則,對比較新的科技,或是不守常規的創意,往往持不信任的態度,另外,現代的企業,對於科技創新是又愛又怕,如果科技創新的新商品為企業所用,那當然好;如果不是,那這些創新產品未來極有可能打敗現有的產品,說不定一個成功的企業就可能敗給一個創新的技術,對企業而言,最好在創新科技商品化之前就把它消滅,所以創新的事,最好放膽讓讓年輕人勇於嘗試,可是現在有資源輔導、補助、給融資貸款、核發獎勵的,都是年紀較大的族群,更有甚者,提供補助、優惠的,又常常是政府機關,近年來政府官員還要應付民意代表的質詢,要他們稍作變通作法來推動創新,更是難上加難。
試想,如果官辦的創新創業補助,要兼顧南北東西平衡、照顧弱勢、講求公平、考慮性別、注意城鄉差距等,申請人恐怕難以獲得實質的補助,這也就是許多成功的創新創業家都會勸人「不要」去申請政府補助的原因,因為為了上述的合法與公平,申請補助一定要寫一本厚實的營運計畫書,並向5~7位產官學研的專家簡報,還未必能獲得補助,因此也間接造就一堆專業的補助案寫手,或是專門比賽拿獎金不創業的獎金獵人。如果大家去看各項補助、競賽,都訂有評審標準,這種標準用來評審公共工程標案,那是少不了的,可是用一套大人訂的標準來衡量創新,就比較不恰當,在諸多評審標準中,「創新性」算是比較合理的,「可行性」就更難判定,「FB臉書」成立7年後還沒賺錢,這樣的創意,到臺灣創新補助的評審面前,幾乎是不可行的,後來高價賣給Groupon的「地圖日記」,當年就被某政府機構辦的獎項給評為「定位不明,前途堪慮」而落選。
大人心態不除,再多的補助、措施或是創業服務基地,都無濟於事,審查創新補助案的評審,建議可讓天使投資人來擔任,取代較無實務經驗的學者專家、企業界的資深大老或是政府官員,而廢止評審標準,更是一個好辦法,完全由天使投資人的專業眼光當評審,只要一位天使欣賞,就可過關獲得補助,非以取得半數人同意才能通過,亦可增加申請補助的創業家意願,最好的設計是政府放棄以審查的方式給補助,只要得到天使欣賞或投資的個案,就自動取得補助。
二、 修正法規與制度
相較於國外,臺灣創業環境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在臺灣創業找不到天使投資,政府官員對於創投的眼光較為短淺,然而,臺灣的創投到美國投資創新,在種子期投資,可從不手軟,「之初創投」投資的早期公司全部移註海外。在臺灣投資早期,投資價格不能低於股票面額、不能投資特別股、不能按企業市場價值的百分比投資、不能提出反稀釋的條件及不能投資轉換公司債等限制,使得這些國外常用的天使級投資工具,臺灣一應俱缺。
在臺灣創業,不能像賈伯斯一樣,以0.00001元的價格投資自己創辦的公司,不小心以技術作價拿到技術股還要課綜合所得稅;在臺灣投資早期創業,不能用股票選擇權來吸引人才,不能用股票選擇權來提高員工的向心力,不能用股票選擇權來「免費」的使用專家顧問的服務等規定,更間接凸顯臺灣創新創業的困境。在美國,有各種投資工具、多元型式的資本結構。臺灣創業則要自己帶錢,有創意、但沒天使。
創業環境的不友善,追根究柢在於法規制度的配套不夠完善,例如公司法有規定要有股票面額,但沒規定要1元,但政府用行政命令規定最少1元;公司法規定的特別股是沒有限制的,政府用行政命令規定1股特別股只能換1股普通股;公司法沒規定初創企業不能發行轉換公司債,但政府用行政命令規定,只有公開發行公司可以發行公司債,使得創業者處處受限於法規,無法彈性調整公司結構。
三、 大膽創業不怕失敗
在臺灣,年輕人被鼓勵創業後萬一失敗,下場是很慘的,由於一般年輕人創業很難募集資金,很多創業家都會向家長要錢,或者辦青創貸款,創業失敗後,全家便陷入財務危機、背負沉重的貸款壓力,所以在臺灣創業是失敗不得的,一旦失敗,就很難有東山再起的機會。可是觀察美國的創業,很多成功的企業家當年可是連續創業而且失敗好幾次的,原來在美國創業,很少有人拿家當來創業的,好的創意、創新的技術,在美國就可以尋找天使或創投的資金,初創企業也很少借錢,萬一失敗也不會背債。
要如何讓在臺灣創業的年輕人也不必花自己錢呢?最簡單的方法是以開放以極低的股票面額設立公司,創辦人以極小的金額持有自己創業公司的股權,再邀請天使投資,辦理青創貸款後,先不要動支,一旦拿到補助款或天使資金,就立刻或盡量還款,這才可能保護住創辦人的信用。相關政府部會必須設計一個無資金或較少資金也能創業的環境,創業失敗不會傾家蕩產,年輕人就不怕失敗,創業不怕失敗,記取教訓,連續創業,總會成功。
創業不害怕失敗,更進一步的是勇於創業,有創新的技術、創意的商品,就應該勇敢的創業。在美國進行群眾募資,在中國大陸用第三方支付,都是違法的事,一個違反企業不得向公眾募資的法規,一個違反非金融機構不得辦理存放款的規定,但美國不但沒有取締群眾募資,還立法讓群眾募資合法;中國大陸則根本默許,當金融機構反彈時,政府領導還警告金融機構,要小心這些網路新興融資模式,會衝擊現有的金融體制,然而,在臺灣這些都是不准的,使得創新的意願更加低落,Google的副總裁在被問到何以美國能出現這麼多影響全球的網路企業時,回答說:「在美國,創新是不需要批淮的」,臺灣什麼時候可以放手讓年輕人創業,讓創新不必要審核,臺灣才能真正說是進入一個創新型的社會。
以上3件事都做到了,臺灣青年創業的整體環境就會改善,年輕人才能勇於創業,又不怕失敗;可以用0.00001元認購自己創業的股權,而不必煩惱技術股課稅,只要有創新、有創意,透過天使投資,就能夠實現兩手空空來創業的境界,大人的反省與覺醒,是年青人創意創新創業的開始,這就是臺灣需要的青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