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1
以新創事業 點燃產業結構轉型動力
由於產業結構屬性差異,相較於韓國、日本、美國,臺灣電子業結構為專業垂直分工,品牌與系統整合能力較弱,當前既面臨電子業者轉型困境,高科技業成長也同樣面臨挑戰;為了突破困境,應再度啟動創業風潮,透過新創事業來調整商業模式,帶動產業結構改造。而臺灣要轉型成為創新型經濟,必須建構對新創事業友善的環境,技術、人才、資金、市場是四個關鍵成功要素。具體做法有三,首先為調整科技預算機制,提高產業前瞻應用的研究經費,以高科技新創事業帶動產業轉型;其次需建構對新創事業的友善環境,重視早期創業的投資,讓創投成為振興產業的政策工具;最後是放寬外來人才的居留限制,讓全球的創業家都樂意來到臺灣創業,活絡臺灣經濟。
臺灣的高科技產業,曾經是創造臺灣「經濟奇蹟」的領頭羊,曾幾何時,一味追求降低成本,擠出毛利的規模經濟,似乎已經到了極限。臺灣經濟陷入低度成長,國民平均薪資成長幅度也不及鄰國,企業的附加價值率及毛利率逐年下降,各界均疾呼產業應儘速轉型,未來的產業競爭不只是製造成本與價格的競爭,更重要的是創新能力的競爭。
產業結構屬性差異 支撐各國經濟表現
臺灣產業的瓶頸來自於產業結構屬性。比較韓、日、美、臺的產業結構,韓國的集團化經營模式採取垂直整合,從關鍵零組件一直做到品牌與系統產品,大企業如三星、LG均大量投入研發,主導前瞻技術,在技術還不成熟、成本很高時,以高毛利產品交叉補貼或向他國供應商採購,待技術純熟後便立刻停止對外採購,改為自給自足。
日本產業結構跟韓國類似,以垂直整合掌握關鍵零組件與品牌、系統產品,不過日本企業多與關鍵零組件廠商維持投資夥伴關係,讓合作夥伴有合理的獲利,同時分擔重要責任。可惜的是,日本企業決策過程冗長而緩慢,決策由下而上需經重重關卡,消耗許多無形成本,導致現今韓國迎頭趕上,日本的電子業已陷入苦戰。
而美國產業結構則傾向垂直分工,經營品牌與系統產品,並掌握應用與服務。美國企業具備劃時代創新能力,其「破壞性創新」經常能夠主導產業規格,相較於美國,韓國頂多只是快速的追隨者;但美國的製造業多已外移,免不了要向外尋求製造能量與關鍵零組件,臺灣個人電腦(PC)產業也是為美國品牌代工起家而有今天的基礎。不過,美國一旦「破壞性創新」停頓下來,就會面臨很大的挑戰,例如蘋果的iPhone 5與前代產品的創新差異不夠大,銷售就明顯遲緩,未來是否能抵擋三星快速追隨的挑戰,還值得觀察。
臺灣電子業結構為專業垂直分工,品牌與系統整合能力較弱,主要業務為品牌代工生產,客戶多、分工細,國內大型電子代工廠毛利率只有4~5%,淨利率只有2%,儘管毛利低微,但因具備規模經濟,一年也可獲利上百億元,支撐臺灣經濟30多年。更進一步地說,臺灣電子業分工模式,是來自微軟(Microsoft)與英特爾(Intel)所建立起的PC架構,兩大軟硬體巨擘將中央處理器與作業系統架構好,製造部分高度標準化,以低價、低利潤、規模經濟取勝,臺灣PC產業只能做製程創新,沒有足夠的錢投入研發。反觀蘋果電腦推出iPhone、iPad等劃時代創新產品,以使用者體驗為核心,打破過去電腦產業的遊戲規則,建立豐富的軟體生態系統,這種破壞式創新,加速了雲端運算時代的來臨,與臺灣「技術密集、量產品質、降低價格」的產業特色完全不同,臺灣既有電子業者轉型困境,高科技業成長也同樣面臨挑戰。
創新體系調整產業結構
2005年美國商業週刊(Businessweek) 5月號的封面故事「Why Taiwan Matters(臺灣為什麼重要)」,講的是臺灣如何以蕞爾小國,發展成為資訊巨人的故事;然而2013年的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卻以「In Taiwan,Lamenting a Lost Lead」為標題,說明臺灣如何在科技業的典範轉移中,喪失了資訊產業的領導地位,其實很多人都想問:「What’s the Matters with Taiwan?(臺灣怎麼了)」
從「Why Taiwan Matters」到「What’s the Matters with Taiwan」,我們正站在臺灣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轉折點,要解決臺灣產業的問題可以從歷史找靈感。30多年前,工業技術研究院以美國無線電公司(RCA,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技術移轉成果,成功帶動了一股旺盛的創業風潮,造就了許多國際級的高科技公司,也將臺灣產業結構從勞力密集進化到技術密集。如今臺灣產業又面臨轉型困境,應再度啟動創業風潮,透過新創事業來調整商業模式,帶動產業結構改造。
舉例來說,美國近20年平均每年就業機會增加1.8%,其中,成立5年內的新創公司對就業機會成長的貢獻達到3%,既有公司則是負貢獻度,顯示新創事業為國家的產業與經濟注入活水,更提供了豐富的就業機會。而分析國際大廠轉型策略,多是進行滾雪球式的併購轉投資,建構生態體系(ecosystem)來壯大自己。過去10年,IBM併購超過80家企業,Google、微軟也分別併購了超過100家公司,其他包含Oracle、Facebook、Yahoo、Apple也都遵循此法。由此可見,新創公司是未來發展的關鍵龍頭,也會是有價值的被併購者,臺灣未來應朝「創新型經濟體制」發展,以新創事業帶動產業結構轉型,不僅可以提升產業附加價值,還可以提高就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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