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1
正視服貿中小企業的因應對策
針對服貿協議,社會普遍關切的是中小企業可能受到的損害,本文指出政府對內應鼓勵企業善用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對外則可利用服貿協議第8條緊急磋商條款尋求解決。此外,並說明在服貿協議自然人移動部分,不涉及大陸勞工來臺,因此並無擴大開放人員進出的問題。中小企業應正面看待服務貿易協議創造之契機,完整掌握兩岸現有制度化安排以確保自身權益;政府方面則應建構單一窗口負責提供廠商必要之資訊及協助,並研擬對中國大陸市場之拓銷策略及籌劃投資拓銷考察團。
作者簡介:徐純芳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顧問、前經濟部參事暨國際貿易局副局長
近日因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以下簡稱服貿協議)所掀起的攻防戰,已成為全球矚目焦點,然而服貿協議究竟是什麼?或許我們該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待,讓我們的中小企業正視服貿協議背後所具備之意涵。
回顧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在2010年6月正式簽署時,即考量兩岸關係的特殊性,故相關制度化安排皆採循序漸進、先易後難、有急迫性的先討論等原則處理,因此初始就確定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先建構一個框架,接著再以後續協議方式逐一將框架補實,最終形成一個完整的自由貿易協定(FTA, Free Trade Agreement)。文中明確規劃包括投資保障、服務貿易、貨品貿易及爭端解決四個後續協議都應該在其正式生效後6個月內啟動(ECFA條文第3、4、5條),這些協議經過協商後,另外再搭配各項經濟合作議題(第6條),就形成一個完整的FTA。而服貿協議是ECFA繼兩岸投保協議後與中國大陸所洽簽的四個後續協議之一,主要是在規範兩岸服務貿易遊戲規則,是兩岸建構FTA經貿制度化安排不可或缺之一環。
若是欠缺這些後續協議,不足以規範兩岸全面性的經濟關係,因此服貿協議若不能在立法院順利審議通過,將使兩岸經貿制度化安排不夠完善,不但我經營服務業的臺商在中國大陸難以獲得該有的優惠,市場競爭力難敵其他外商,更欠缺一個法理保障。
善用服貿協議優勢 搶占中國大陸市場先機
服貿協議共分成文本(共4章24條)及兩項附件(服務業市場開放承諾表及服務提供者之具體規定)三個部分,前者規範的是兩岸服務貿易的基本遊戲規則,後者則是雙方互相開放服務貿易市場的承諾清單,列舉雙方開放的服務項目及可享受這項優惠的服務提供者基本條件。故觀察其內容,服貿協議並未脫離一般國際上已成型之FTA通例,同時還兼顧了兩岸特色。
臺灣過去經濟發展是靠著勤奮的中小企業胼手胝足打造出來,自我政府開放赴中國大陸探親再加上中國大陸內部的改革開放,我中小企業(特別是傳統產業)就這樣在中國大陸打出了一片天,凸顯臺灣中小企業的靈活性,知道如何利用大環境經營中國大陸市場,再靠著投資帶動貿易之效果,打造了兩岸穩定且雙贏的經貿關係。而另一方面,中國大陸經過多年的經濟發展,當前正面臨轉型,服務業是主要發展的產業,按中國大陸現階段服務業占其國民生產毛額的比重不到50%,我國則已高達70%以上,這也表示我國服務業已具備相當成熟的條件,若有好的機會進入中國大陸市場,將可為我低迷的經濟創造部分復甦的契機。服務業講求的是人與人的接觸,在這過程中語言扮演極重要的角色,臺灣人在這方面擁有較其他非華語地區更優勢的條件,服貿協議就是希望藉著大環境之改善,再讓臺商有機會在中國大陸市場打造另一階段的經濟效果。根據服貿協議之市場開放承諾表,中國大陸對我國做出之整體承諾開放共有80項,涵蓋範圍擴及電子商務、金融、營建(公共工程)、圖書、線上遊戲、文化創意、醫療照護、低溫物流等產業,其中66項等於或優於其與香港之「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 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若回到中國大陸的「十二五」規劃,其中21項服務業開放項目中的17項中國大陸均已承諾開放給我,這是其他國家所沒有的優惠,可讓我中小企業擁有比其他國家更優惠的條件進入中國大陸服務業市場。若再加上服務貿易之外溢效益,甚至可望帶動我國傳統產業市場機會。
舉例來說,中國大陸同意我電子商務業者在福建設立據點設立經營性電子商務網站,持股比例可達55%,服務範圍可及於全中國大陸;這個承諾開放幅度遠超越中港CEPA,為中國大陸目前對外開放幅度最大者。由於電子商務的經營不同於一般服務業,較沒有地域上之限制,一旦據點設立其經營範圍就無遠弗屆,有利我網購平臺業者在中國大陸經營,同時更能增加我產品在中國大陸銷售管道,有效利用服務業為傳統有形商品產業拓展市場。鑒於中國大陸幅員廣大,其消費性商品之購買方式已跳脫傳統改由網路消費,未來城鄉差距拉近後,物流、金流、人流均將逐步到位,這類消費方式勢將取代傳統賣場成為中國大陸消費市場的主流,臺商有必要掌握這個趨勢迅速建構經營中國大陸市場的各種環結,爭取商機。
若再以線上遊戲為例,我方爭取到產品審批時限由原定之6個月減為2個月,讓我相關業者可以以更快之速度及機會進入中國大陸遊戲軟體市場,爭取市場先機,解決因產品生命週期短導致失去市場新穎性的問題,同時也減低在審查過程被對岸業者山寨的風險。這項開放對臺灣軟體業者是一強心劑,刺激業者持續研發新產品快速搶占中國大陸廣大的電子遊戲軟體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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