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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選擇了包含以下關鍵字的文章:
搜尋結果 總共80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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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音娛樂新體驗 5G擘劃新藍圖
2020-04-21
影視音娛樂新體驗 5G擘劃新藍圖
文章標籤: 5G影視音產業創新
隨著5G時代即將邁入商轉階段,從2020跨年晚會、音樂獎異地共演、北流場館測試等,為近期臺灣5G娛樂產業應用探索試驗場揭開序幕,從B2C轉而創造全新的商業模式「B2B2X」,如電競遊戲、網路直播平台等娛樂影音服務將產生跳躍性成長,未來需以創新娛樂產製思維帶動跨域整合技術服務,打造真正的5G影視音娛樂產業新經濟。
數位科技顛覆體育賽事轉播與收視
2020-04-21
數位科技顛覆體育賽事轉播與收視
文章標籤: 5G影視音產業創新運動
競技運動與科技創新的融合,成為國際體育賽事的主要發展趨勢,包括同步視角、互動時間切片、360度VR實況轉播、全景視角等,為觀眾帶來全新的收視體驗。另一方面,從產製端,提供高解析度、接近零延遲的轉播服務,讓體育賽事轉播成為全媒體的時代,隨著OTT、VOD的蓬勃發展,加上5G、AR/VR推波助瀾下,數位內容產業匯流將驅動科技應用發展及經濟產值持續向上提升。
法國里爾 用創意設計讓城市再生
2019-12-12
法國里爾 用創意設計讓城市再生
文章標籤: 產業創新文創設計法國
「2020年世界設計之都」里爾近年來積極投入閒置空間活化,以數位科技與文化創意推動產業轉型,創新設計的實力獲得法國政府的注目,在「法國科技」(La French Tech)被定位為「法國發展數位創新的重要實驗基地」。里爾也將實驗精神落實在世界之都活動中,以「概念性驗證」(POC)為架構,透過全體市民共同參與提案,最後票選出100個設計方案,將在城市裡多處景點進行原型展示和體驗,藉此驅動城市的產業經濟、社會文化及生活環境能全面轉型提升。
品牌重生 用設計迎向革新之路
2019-12-12
品牌重生 用設計迎向革新之路
文章標籤: 產業創新文創設計
老店再造不是翻修店鋪,而是打造品牌,回歸創立事業時的誠摯初心,忠實反映產品或服務的內涵,先依循人文質感品牌三部曲包括品牌定位、品牌塑造、品牌推廣之流程,再融合文創跨域四重奏元素(商、文、藝、E),同時考量店家特色主軸、焦點視覺圖騰、場景化思考布局、品牌精神或價值論述等,以活絡商業運轉為前提,再造老店新魅力。
IP經濟學 跨域授權新商機
2019-12-12
IP經濟學 跨域授權新商機
文章標籤: 產業創新文創設計
透過無形智慧財產之授權,如出版、商品化、改編、發行等,讓IP被跨領域應用、發揮商業價值,進而轉換為有形財產的方式,為IP領域內最主要的商業模式。然而國際IP授權市場競爭激烈,臺灣在此最大的優勢為圖像內容最貼近生活、省去海內外代理商層層溝通與審核、彈性與附加價值高,若能進一步整合大型跨域資源投入,或許可讓授權產業鏈更具完備成熟。
宜居好城市 共創設計培力
2019-12-12
宜居好城市 共創設計培力
文章標籤: 產業創新文創設計
「宜居」之深層內涵尚必須讓生活於該城市之民眾、承載之生態棲地能平衡共生共榮,在生活、生態與生產(就業、工作、產業)之間的相容性,則須有更深刻之人文關懷與制度設計。而「共創設計」並非只在同一個大空間一起做設計,而是透過凝聚共識,以共同之願景、目標透過不同機制與路徑而開創出新的生命力,並進一步從紮根鄉土教育、鏈結全球相似基點,激發跨文化之交流,履行全球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在地化實踐等或許是可行的建議做法。
數位零售時代 翻轉商業新思維
2017-12-01
數位零售時代 翻轉商業新思維
文章標籤: 數位經濟產業創新
藉由經營者與消費者的角度,從資料導向、虛實融合、體驗消費、社群影響力等面向剖析零售新趨勢,探究以消費者體驗為核心所驅動的新零售如何改寫整個商務環境,不僅新科技如IoT、大數據和人工智慧對零售產業產生加速作用,未來當5G環境漸趨成熟,VR、AR、高畫質影音直播等技術與服務也將順勢被推向顛峰,預期將帶來新一波的零售革命,翻轉商業模式。
創新城市競爭力 臺北市穩步成長
2016-04-28
創新城市競爭力 臺北市穩步成長
澳洲智庫2Thinknow於2015年12月公布的「全球創新城市指數」(Innovative Cities Index),臺北市自2011年進入百大城市以來,名次表現逐年攀升,2015年從前一年的第87名大幅爬升到第52名,被2Thinknow點名是漲幅最快的城市之一。雖然以平均得分49分被列入第1層級的樞紐城市,但在該層級中位居第5名的領先地位,與第1層級的核心城市平均分數更只有1分之差;另一方面若觀察亞洲城市,臺北市排名第9名,是樞紐城市當中排名最高的亞洲城市,競爭潛力相當值得期待。
正視服貿中小企業的因應對策
2014-07-11
正視服貿中小企業的因應對策
針對服貿協議,社會普遍關切的是中小企業可能受到的損害,本文指出政府對內應鼓勵企業善用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對外則可利用服貿協議第8條緊急磋商條款尋求解決。此外,並說明在服貿協議自然人移動部分,不涉及大陸勞工來臺,因此並無擴大開放人員進出的問題。中小企業應正面看待服務貿易協議創造之契機,完整掌握兩岸現有制度化安排以確保自身權益;政府方面則應建構單一窗口負責提供廠商必要之資訊及協助,並研擬對中國大陸市場之拓銷策略及籌劃投資拓銷考察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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